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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4日上午,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四楼第三会议室召开,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守利主持会议。市政协副主席、区政府副区长周景飞,区法检两院、监察委负责人,各镇人大主席,区政府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。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决定任命王先年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代理院长,王明珠为区司法局局长;决定接受成永辞去淮上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。常守利主任为决定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,新任命人员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。